首页 >>审计工作 >>正文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
 2021-05-07 15:41:19  来源:中国政府网   评论:0点击:238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

草案保持审计基本制度不变,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扩展审计范围,增加了对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和地方银行等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机关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责任。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相关热词搜索:抚宁 审计局 责任

上一篇: 秦皇岛市审计局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
下一篇: 秦皇岛市审计局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