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审计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08-11 16:15:04  来源:秦皇岛市审计局   评论:0点击:205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统筹推进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加强审计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113个,查出违规资金3.58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95.30亿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80个,移送案件线索22个,提出审计建议189条,在维护全市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推动改革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印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改进和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结合形势发展和领导班子成员变化情况,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同时,成立秦皇岛市审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法治工作组织架构,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市政府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局情制定了《秦皇岛市审计局2016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需要落实的21项法治工作任务,就做好日常业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学习和培训等工作提出专门要求,强调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并将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表现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执法能力。一是完成了《法治秦皇岛建设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的审计制度建设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经责审计工作,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实现审计全覆盖,力促改革发展、依法治市和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已以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台了《秦皇岛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和《秦皇岛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发送到市、县(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研究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秦皇岛市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秦皇岛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三个规范性文件,已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以“两办”名义印发。为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 《法治秦皇岛建设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我局印发了《秦皇岛市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方案》和《秦皇岛市审计局对人财物统一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已发送县(区)审计机关或上报省审计厅。二是建立健全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编制完善审计执法行为操作流程规范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规定,对审计项目进行二次复核、法制科审理,通过审计业务会议程序集体研究,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处理处罚意见进行集体讨论审定。四是注重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在日常的依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关乎公共利益的审计事项中,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不断提高决策质量,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不合法的事项。为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审计水平,我局还专门聘请了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三)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加强统筹协调。为便于局领导了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进度,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专项行动和法治工作等情况汇报,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和指导,严格审计执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认真完成市委法治办、市政府法制办部署的各项工作、课题研究和理论调研,按时报送各类工作总结和法治信息,及时反馈征求意见函。
     二、创新方式方法,更加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我局坚持把审计工作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加有效地履行审计监督保障职责。
(一)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统筹。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对全年审计项目进行科学谋划。在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的基础上,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科学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既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要保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全覆盖。着眼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突出问题导向,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和力度,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2016年,我局已对涉及重大项目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政府投资项目、经济责任、民生资金以及支持企业改造、支持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化资金等30个项目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查出违规资金2.80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70.31亿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92个,移送案件线索16个,提出审计建议62条。
(二)突出审计时效性和覆盖面。我局着眼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市县(区)审计机关、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审计成果和信息及时共享,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涉及全局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全面审计,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作用;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确保审深审透,实现以点促面。着力做好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重点关注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大众创新创业、精准脱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措施贯彻情况和效果;着力做好财政审计,重点关注财政预算执行、存量资金盘活、专项资金整合等情况,促进规范管理和增收节支;着力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完善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制度,落实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任中审计比例不低于60%;着力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关注政府投资绩效,规范投资行为和程序。
(三)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方案精神,积极推动我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的建立完善,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我局以省审计厅开展试点工作为契机,起草了我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的通知》形式下发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和人民团体。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培训班,邀请长期从事资源环境审计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耿建新进行讲座。同时,选择北戴河区作为我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进行探索性审计,为后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积累实践经验和创新路径。审计重点除省方案涉及的内容外,还将海洋资源、旅游资源、风景名胜区资源纳入审计试点范围,并与国土、旅游、统计等部门配合,先行制定相关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力争全面系统反映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的真实状况。
(四)积极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我局以金审工程提速建设年为契机,完成了金审工程升级改造和业务培训工作,并通过外聘服务方式,招聘两名计算机专业人才,充实审计力量,还抽调市局年轻人员组成电子数据审计“攻坚团队”。根据《河北省审计信息系统审计规定》以及审计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数据定期报送制度,协调财政、房管、发改、民政等部门和单位向我局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加大了数据集中、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为实现精准审计和审计全覆盖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制定措施,加强检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把依法行政落实到位,我局推出一系列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一)制定实施了《审计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范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为,预防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二)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比等活动。一是对各科室和县(区)审计局2014年和2015年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提出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条。二是对我局2013年至2015年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动态掌握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促进审计项目整改落实到位。
   (三)对各科室和县(区)审计局2014年至2015年审计项目进行评比,并推荐3个项目参加省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评比,进一步强化我市审计人员“工匠”精神和精品意识。
   (四)对2016年20余个审计项目实施业务审理,在强化项目审计实施方案完善并落实的同时,着重审理管控审计实施过程和结果,提出近200条审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高。
    四、推行行政公开,完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监督效果
(一)强化外部监督。在积极进行内部业务质量把关的同时,我局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我局聘请了特约审计监督员,并依照要求定期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局官网公布《政务公开制度》、《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增强了审计工作透明度,提高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二)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2016年共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务信息80余条,向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移交文件10余件,并在办公楼开设了党务政务局务公开系统。2016年,我局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秦皇岛审计”向广大网友宣传财经审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信息200余期,为广大群众了解审计、支持审计提供了一条快捷的途径,也方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查阅我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三)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审计文书中明确被审计单位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并按要求设置应诉人员,制定了公示告知、投诉受理等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2016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加强法治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审计人员法治素养 
2016年,我局把法治学习和培训列入年度重要任务,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年初制定了法治学习和培训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审计人员进行法治培训,不断开阔审计人员视野,更新审计观念,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一)组织普法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十八届六中全会、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及省委九届一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法治素养,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全局同志参加执法证年检考试、全市法律知识竞赛、河北省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和保密法常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促进法治秦皇岛建设。
(二)加强法治培训。通过视频直播方式组织法治培训5次,局领导、各科室及县(区)审计人员全部参加,相关专家讲授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试点审计、营改增试点政策、建设法治政府以及怎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为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创造条件。同时,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先后组织我局全体审计人员参加全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相关电子数据采集分析工作培训、水污染防治资金以及保障性安居住房审计视频培训,及时填补新的审计任务适用法律法规的空白,提高一线审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开展宣讲辅导。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忠全同志以《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和《数读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题,为全体干部职工宣讲市政府工作报告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强调审计干部要细致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遵循审计要促改革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好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四)搭建网学平台。组织审计人员利用审计干部网络学院的网络平台,系统地培训了“一带一路战略解读”、“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地方经济责任审计案例”,利用微信平台组织审计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增强审计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六、务实创新,多措并举,搞好法治宣传活动
(一)持续开展“法律进被审计单位”活动。我局在坚持学法、用法、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基础上,结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的开展,注重向被审计单位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并举的作用,促使被审计单位充分认识到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二)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我局精准扶贫工作,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为青龙三星口乡龙头村提供了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专合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开展现场咨询、入户走访调查,向群众发送了民法通则、土地承包法、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刑法、婚姻法等法律书籍60余本,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10 余人次。利用“12.4”宪法宣传日,我局精心制作了七块展板,印制了1000余份宣传资料,深入到抚宁区城关集贸市场进行审计法律知识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环境。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结合我市开展的“全民洗城”、文明帮建活动,在海港区海安里社区宣传环境保护、治理污染、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港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认真完成报刊征订任务。组织征订《中国审计》、《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中国审计报》和《中国内部审计》等刊物,宣传党和国家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五)加强审计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审计书屋建设,购置大量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提供重要保证。做好办公楼“微宣传”,依托局党务政务局务公开系统、会议室等宣传“微”阵地,精心设计审计宣传标语,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收集近两年来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部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规章,辑印了《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为审计人员在新常态下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创造了必要条件。
     七、加强监管,提高依法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一)扎实做好审计处理处罚权下放工作。根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北戴河新区审计局不能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的实际,我局不等、不拖,积极推进审计“放管服”改革,按时限完成了审计处理处罚权力的下放工作,并按照制定的监管方案,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工作调研,及时帮助“两区”审计局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二)认真完成审计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审计机关“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我局对牵头或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进行清理核实。目前,我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32个,市政府已批准退出17个。
(三)完成“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负责全市“ 乱摊派”问题的牵头抓总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对县区和市直机关进行了全覆盖督导和重点抽查,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共清理出乱摊派问题6个,涉及金额407万元,出台了加强对向企业摊派问题审计监督的规定。
2017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次党代会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崇尚实干,勇于担当,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挥好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以务实有效的工作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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