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审计局关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
 2017-12-28 14:41:12  来源:秦皇岛市审计局   评论:0点击:315


秦审财决〔20171     

 

 

秦皇岛市审计局

关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89日至98日,我局对你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审计决定:

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问题的处理

北戴河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为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代北戴河新区管委出资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收取的政府职能,人员全部为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兼任。20159月,房屋转让手续费由经营性收费转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北戴河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收取房屋转让手续费,而是继续使用税务票据。201510月至20176月,该单位收取房屋转让手续费合计1,044,057.66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违反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四、房屋转让手续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所属房地产交易机构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收取。其中,新建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cs缴纳,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和受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的收取范围、对象和方式,按照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八、收费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六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27号)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规定,责成北戴河新区管委督促北戴河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尽快将未上缴的财政收入上缴国库。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90日内将本决定执行完毕,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秦皇岛市审计局

                                2017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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