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审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01-07 14:23:24  来源:秦皇岛市审计局   评论:0点击:306

2019年,秦皇岛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扎实开展审计工作,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一年来,全局共完成审计项目44个,查出违规、损失浪费、不规范金额863939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88个,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21个,提出审计建议129条,在维护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 “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法治工作组织,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法治工作谋划。制定《秦皇岛市审计局2019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需要落实的22项法治工作任务,就制度机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学习培训等工作提出专门要求。三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加强统筹协调。局领导班子会议定期听取预算执行审计汇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汇报、审计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和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持续推进。四是科学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按照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两统筹”对全年审计项目进行科学谋划,依法组织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决算、扶贫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等44个审计项目。

二、聚焦审计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一是加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力度。积极拓展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充分发挥审计的“经济体检”功能,推行全面审计与重点事项核查相结合审计模式,实现审计重点向支出预算、绩效和政策拓展,对市本级及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等8个市直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二是积极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发展。突出公共投资合法合规性、安全绩效性审计,对秦皇岛市人防工程项目审批及人防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工程、京沈高速秦皇岛新西出口道路工程项目决算进行审计。三是积极跟进国资国企审计。重点关注国企改革、经营决策和风险管控情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本做优做强。对秦皇岛市新港港务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审计。四是积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重围绕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及绩效,开展市本级2016-2018年度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审计。五是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对海港区等7个县区地方政府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精准扶贫、清洁取暖等专项审计调查;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专项审计;对抚宁区、卢龙县降费减负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对卢龙县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扶贫专项审计;组织“气代煤”政策跟踪审计;参加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政策落实跟踪情况审计;对市5个城市区创卫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六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对8个单位10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七是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市林业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三、强化权力约束,严格规范审计监督行为。一是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制定《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修定《中共秦皇岛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秦皇岛市审计局工作规则》,规范和改进局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地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印发《秦皇岛市审计局审计实务导师制度(试行)》,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业务水平;修订《秦皇岛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公示办法》《秦皇岛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全过程记录制度》《秦皇岛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规范审计监督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能从事审计活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监督活动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分两次组织我局51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证件年检、清理、法规知识测试工作,同时对5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审计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通过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审计监督信息,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促进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从而增强了审计工作透明度,提高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四是认真组织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始终将审计质量视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全面落实《国家审计准则》,不断完善和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通过组织本级及9个县(区)单位的审计质量检查,基本做到了把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处理落实各个阶段,每个审计项目的审计调查充分清楚,审计方案具体细致,审计发现问题事实清楚,审计建议科学合理,案卷管理规范有序。审计质量总体呈现不断提高的态势,实现了“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目标。

四、突出法治教育,不断提升依法审计监督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秦皇岛市审计局普法责任清单》,做好审计领域的法治学习宣传。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作为审计系统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审计系统普法教育学习计划,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好地发挥法治对审计工作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二是深刻领会依宪治国、依宪行政理念。把学习宣传宪法融入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当中,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宪法学习宣传,通过1次宪法宣讲、2次宪法知识培训、2次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切实推动审计干部把宪法精神熔铸在头脑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做学习宣传宪法的表率。按全市统一部署安排,深入人民广场认真组织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现场解说等形式,提升广大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局机关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到认真参悟、警醒、践行,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明法纪、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学习掌握业务法规。坚持每月定期集中学习制度,推动局机关干部学法规、学业务活动不断深入。利用“审计讲习所”“审计大讲堂”等形式,认真学习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的讲座12次。邀请局机关法律顾问、法制专家、大学教授对《政府会计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规以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授课3次。五是发挥审计优势,持续开展法律进单位、进社区活动。我局在坚持学法、用法、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基础上,注重向被审计单位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并举的作用,坚持审计到哪里,法治宣传就到哪里。结合卫生城市创建和社区帮扶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在海港区吉星里社区宣传环境保护、治理污染、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扎实、细致的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依法审计奠定了基础。

2019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建成法治政府还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审计人员法治观念与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二是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与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0年,我局将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审计队伍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法治思维,树立法治理念,提升审计人员的法治素养、综合素质和依法审计能力,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全面推进审计规范性和法治化建设,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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