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21-09-07 16:24:07 来源:秦皇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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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8月1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忠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对2020年度市本级(含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下同)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审计发展理念和方式,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去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六次会议决议,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年实现新增减税降费35.92亿元,发放援企稳岗资金3.76亿元,累计使用应急转贷资金6.80亿元,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204.80亿元,支持了海滨路东西延伸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下达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62.87亿元,为应对和防范疫情提供了财力补充。
二是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以上用于民生领域,基本养老金标准、医保报销比例、城乡低保水平逐年提高;全市发放困难群众价格补贴0.44亿元,惠及48万人次;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9所,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覆盖9.10万余名中小学生;统筹资金12.10亿元支持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等项目建设,助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
三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8.50亿元,同比增长10%,位居全省第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0.30亿元,教育、社保等7项纳入GDP核算的重点支出完成243.70亿元;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三公两费”下降30%;预算绩效管理全面铺开,开展重点领域绩效评价项目21个,市本级项目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0年度市财政局、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9,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7.69%;支出1,248,3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09%。政府性基金收入722,904万元,完成预算的79.13%;支出718,1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78.07%;支出3,7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较好地执行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但在深化预算管理的个别环节,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依据不充分,代编预算不细化
一是市财政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开发区政府住房基金的实际收入分别为年初预算的1.86倍和4.32倍,预算编制不准确。二是开发区教育费附加资金7,224万元预算编制缺乏评估论证,项目执行率低;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5,000万元编制依据不充分,资金无法支付。三是信息化建设项目等资金7,500万元由市财政局代编,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新区土储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经费未纳入预算。
(二)存量资金、非税收入等资金清理缴库不及时
一是市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1,526.88万元,未及时清理作为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二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137.75万元和新区部分非税收入63.73万元未能于年底前按期缴库。三是2019年由财政结算关系转换形成的多付3个直管县补助资金19,865.36万元未及时收缴。
(三)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缺失,资金闲置、低效
一是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未制定管理办法,支出对象、范围等缺少依据。二是市土储中心申请的土储专项债券资金13,000万元闲置已3年,市委网信办申请的一般债券资金300万元闲置近2年,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开发区城发局污水处理资金2,310万元拨付手续不完善,部分资金闲置未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加强
预算绩效改革于2020年在我市全面落地,市县各级财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构建了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从一年来的实施情况看,各单位能够按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目标设定、绩效评估等工作,但也存在个别单位绩效文本填写不完整、指标设置不健全、自评表填报随意等问题,管理水平有待加强。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全面审计了市委办等9个市直部门及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所属20个单位,采集转换了市本级426个单位财务数据,对14个重点事项和6类疑点线索,向106个单位发出《审计事项调(核)查通知书》128份。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财务账与决算报表不符
一是市海洋和渔业局海岸线修测项目等资金120万元未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二是市残联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日常公用经费14.91万元,新区党群工作部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收支,决算收支不真实。三是市审批局等57个单位由于年底未结账或决算报表填报错误等原因,财务账与决算报表不符。
(二)部分存量资金和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理上缴
一是市土储中心等单位存量资金523.75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新区部分单位结余结转资金9,246.17万元应缴未缴。二是市文联等8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资金225.81万元。三是市科技局等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未及时申报上缴。
(三)违规转账、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市发改委等12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账,涉及资金38,667.56万元。二是新区团林管理处挪用专项资金214万元用于垫支土地流转租金。三是开发区城建局等单位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重复拨付等问题。四是市中专学校等单位采购的劳务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四)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市级党政机关房屋权属未登记至主管部门名下,资产确权推进缓慢。二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底数掌握不全面,个别单位存在擅自出租、资产闲置等问题。三是新区社发局划转处置资产不履行手续;建设项目和采购设备不记账等问题在多个单位反复出现。
(五)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有待提高
一是市资源规划局等18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市林业局等6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真实、超预算支出。二是报销管理制度不严格、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等现象在多个单位普遍存在。三是工会经费、党费未单独建账核算,保证金未实行专户存储等核算类问题仍然存在,会计基础工作有待提高。
市审计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对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三、重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了市本级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污染防治资金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等专项审计,促进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市本级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人社局及下属各经办机构落实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开展了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社保基金未出现穿底情况。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一是在养老保险基金方面,存在收入户未执行存款优惠利率、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将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试点制度保险等问题。二是在医疗保险基金方面,存在因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而多支出医保基金、未完全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财政补偿机制、医疗机构非集采药品付款缺乏制度约束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人社局已督促相关经办机构按审计意见立即整改。截至目前已补记利息46.87万元,补缴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190.13万元,追回医保基金和多付周转金2.15万元。
(二)全市污染防治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对2017至2019年度全市各级财政投入的污染防治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市审计局抽调全市骨干力量组成10个审计组,调查各类资金14.97亿元,建设项目294个,重点调查了全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各部门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抓好各类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但是审计中也发现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个别项目未及时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建设程序不规范以及考核目标未按时完成等4类81个问题。审计调查报告共提出审计建议37条,时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正在积极整改。
(三)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有效落实和资金安全绩效,对国道G102线秦皇岛市区段改建工程项目、雄安新区涉秦建设项目等进行了审计,重点调查了征地拆迁、工程招标、项目实施和财务收支管理等方面,发现前期工作经费未经评审、建设期存款利息核算不准确、竣工决算不及时等7类12个问题。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正在按审计意见积极整改。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直达资金、就业优先、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跟踪审计力度。一年来,累计投入审计力量303人次,跟踪审计单位和项目783个,抽审资金总量70.30亿元。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共抽查单位、项目376个,抽审资金23.5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政府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出台配套文件、召开资金分配专题会议等方式,不断加强新增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持续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相关资金主要用于“三保”支出、抗疫相关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全市2020年度稳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就业相关资金5.96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助力企业发展、推动就业优先等工作,为城镇新增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政策效果的发挥。一是个别县区未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制度措施,就业培训目标任务未完成。二是多笔创业担保贷款跟踪管理不规范,个别贷款已逾期近1年。三是市本级和部分县区还存在就业创业资金闲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助金等问题。
(三)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和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6至2020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和海港区等3个县区2018至2020年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各类专项资金8.4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和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决策部署,清洁取暖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但同时也存在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资金拨付滞后、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等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县区政府已采纳审计意见,积极推动整改。
(四)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对昌黎县、卢龙县2018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抽审各级资金4.78亿元、项目26个,延伸单位11个、行政村23个。从审计情况看,昌黎县和卢龙县明确了重点任务,制定了配套措施,构建了较为系统的落实体系,但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关注和改进。一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存在未编制建设规划和项目库、管理管护不到位、良田“非粮化”等问题。二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存在厕所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改厕任务未完成等问题。三是在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个别项目进展缓慢,未按期竣工等问题。
在完成重大政策落实专项审计的基础上,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对市直部门、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部分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执行不到位、个别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单位用工制度不规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问题。相关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和县区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市国资委监管的3家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所属6家企业进行了延伸。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缺失,内控制度不健全。市建恒工程质量检测公司直至2020年9月才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市国资委监管的3家企业均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二是部分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市建恒工程质量检测公司未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均未按规定履行上报程序。三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真实。开发区泰盛房地产公司等单位少缴滞纳税款、少上缴经营收益、会计核算不实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财务管理水平有待加强。北戴河新区金潮公司等现金日记账未做到日清月结,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不清理,费用报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
六、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决算审计情况
对山海关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存量资金管理、财政决算真实性、预算编制准确性等体制机制问题,共发现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27个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山海关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审计整改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已上缴或退回财政资金1,180.86万元。
七、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情况
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在配合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抽调审计力量对我市13名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6个县区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能够积极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责任,但审计中也发现个别县区目标任务和民生项目未如期完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180余个问题。审计结果向省审计厅进行了报告,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
八、审计移送处理事项情况
2020年8月以来,移送县区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及主管部门处理事项共19件,涉及国有资产损失、财政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移送县区党委处理事项7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1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事项11件。截至2021年7月底,上述移送事项已反馈处理结果15件,其中给予1个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12人,退回资金原渠道501.25万元,上缴税金4.49万元。
九、审计建议
审计情况表明,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提质增效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政策落实还需抓实抓细,各项改革配套政策措施还有待完善。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水平,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二是强化部门财政财务等业务培训,加速转变观念,适应预算改革要求。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增强各部门预算绩效意识,提高预算安排准确性,维护预算执行严肃性,解决屡审屡犯问题。
(二)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形成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压缩“三公两费”,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是提高预算项目执行效率,及时对实有账户的沉淀资金和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质量
一是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管理的衔接,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入账,准确完整地反映资产价值。二是推动各单位全面清查国有资产家底,加强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三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和考核,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及时调度整改工作,要求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全力推进整改,确保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各责任单位正在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目前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市政府将于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落实好市人大各项决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提供审计监督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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