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20-09-09 17:13:28  来源:秦皇岛市审计局   评论:0点击:2028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8月26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忠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统筹疫情防控与审计业务开展,以促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为目标,坚持科技强审质量立审突出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实现了预算执行审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模式较好发挥了审计“经济体检”和“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一年来,市审计局统筹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依托大数据审计技术,将市本级74家及开发区、北戴河新区62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审计范围,重点审计一级预算单位20国有企业9家,共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资金5,935.6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66,911.98万元,移送问题线索19件。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深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财政支撑能力不断提升,财政改革步伐积极稳妥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4.1亿元,增长8%,增幅位列全省第二;全市利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8.6亿元,争取新增债券45.7亿元,有力保障了海滨路东西延伸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将16个项目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投资额331.5亿元;出台了科技、交通等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和国有金融资本改革。

——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优化,民生重点领域保障有力。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亿元,支出进度达98.4%,位居全省第二;创新研发减税降费红利账单平台,累计为企业减负近40亿元;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完成26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同比增长4.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3.1%9.1%1.2%;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逐年提高,整合各类财政扶贫资金1.8亿元,投入现代农业发展资金6.5亿元,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审计问题整改成效明显,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整改工作。审计机关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既揭示问题又剖析问题根源,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融会贯通,促进形成监督合力。目前,审计查出的6大类7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共补征税费、补收欠缴资金、收回应收资金4,931.10万元,上缴财政统筹使用资金2,242.17万元,调账、补充完善相关手续等规范使用资金33.5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6项,问责处理13人次。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开发区管委和北戴河新区管委具体组织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市本级(含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下同)决算草案表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526,3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8%;支出决算1,300,5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64%。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695,7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46%;支出决算648,8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4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5,5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支出决算1,3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1,044,640万元,支出决算1,009,159万元。

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400,892.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56,713.4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44,179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4,021,239.2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33,917.2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87,32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开发区管委和北戴河新区管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四市战略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较好地执行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编制和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在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预算不够细化、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代编预算规模较大

一是市财政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多家国有企业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二是市财政局代编预算443,536.32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和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约束缺乏刚性,执行过程中调整(调剂)率偏高。

(二)预算执行率低,支出进度不均衡

一是市直105个预算单位285个项目执行率低于90%,未支出金额51,331.6万元,主要涉及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农林水等支出领域的预算项目。二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51个预算单位152个项目执行率为0,未支出金额28,052.97万元,主要涉及城乡社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农林水等支出领域的预算项目。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第四季度支出占比较高,其中12月份支出分别占全年支出的27.43%25.61%,北戴河新区社发局等3家预算单位12月份支出占比超过40%,支出进度不均衡。

(三)预算收入征缴不够及时足额

一是开发区财政局缓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8.89万元。二是市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北戴河新区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捐赠收入等非税收入1,056.1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四)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滞留、低效

一是市级大气污染防治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进展缓慢,世行贷款资金仍有26,545.1万元未使用,撬动社会资本成效不显著。二是市财政局政策性贷款业务资金2,552万元在经办银行闲置,开发区建设规划局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仅支出5,099.92万元,未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开发区财政局中央彩票公益金195.5万元由于项目未按时开工没有形成支出,北戴河新区200亩工业用地审批后近4年未开工建设。

(五)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待规范加强

一是市财政局存量资金清理措施不明确,对预算单位上缴的结余结转资金缺少有效审核,导致各预算单位上缴存量资金不及时、不完整。经审计,市本级共有15家预算单位应缴未缴存量资金1,607.52万元。二是市财政局、北戴河新区财政局股权投资核算不完整,向城发集团等国有企业追加投资15,412.5万元未进行核算。

针对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市财政局、开发区管委和北戴河新区管委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目前已收缴国库资金8,432.75万元,其他相关问题正在积极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统筹安排部门预算执行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突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充分利用大数据审计模式,首次实现了一级预算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共采集转换了市本级136家预算部门和单位财务数据,在重点专题全覆盖审计的基础上,对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等11个预算单位和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所属9个预算单位开展全面审计,向6个预算单位下达了《审计事项核查、认定通知单》。

审计结果表明,上述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个别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决算编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通过对市直74家一级预算单位电子数据进行比对,对88三公两费超预算疑点数据进行核实,发现7个预算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两费”157.1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不合理、项目支出未细化。二是市戒毒所违规发放派驻干警补贴0.18万元三是山海关一中违规开办民办培训学校,并借用该校车辆2台,报销差旅费、发放补贴等26.89万元。

(二)部门决算编制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符

一是对市直74家预算单位决算数据进行审核,发现24家预算单位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决算报表与财务账簿不符。市财政局下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收支决算总表显示支出370.94万元,财务账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435.18万元,账表金额明显不符。二是开发区国土分局和土储中心与开发区国资公司往来科目不对等,应收应付差额达22,932.48万元。

(三)资金管理不规范、税费上缴和保证金退还不及时

一是北戴河新区各基层管理处资金管理不规范,日常公用经费和土储资金结余结转达20,468.71万元,并违规使用上述资金垫付项目支出901.81万元。二是应缴未缴各项税费523.75万元,应退未退各类保证金123.45万元,税费上缴和保证金退还不及时。

(四)虚增支出、违规转账

一是市审批局虚增2019年度预算支出54.84万元。二是市直97家预算单位违规向本单位基本账户转账,金额合计9,773.32万元。

(五)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仍显薄弱

一是往来账款长期挂账问题依然突出,南戴河街道办、山海关一中等单位往来款挂账16,068.34万元。二是6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固定资产未记账、未办理交接手续问题,市委政法委的3个项目少计固定资产账514.75万元。三是会计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基建账套未并入财务账套、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记账金额不一致等问题仍存在。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审计处理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目前已收缴国库资金492.11万元,对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始终把促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作为审计监督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大跟踪审计力度。一年来,累计投入审计力量256人次,跟踪审计部门、单位和项目516个,抽审资金总量78.5亿元,特别是围绕就业优先、减税降费等事关“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精准发力,增强审计监督保障的时效性、穿透性。

(一)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对2019年度就业相关资金(基金)筹集使用情况和稳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就业专项资金8,137.8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中用于稳岗补贴和职业技能提升资金6,018.12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了稳就业政策目标,加强了资金(基金)的统筹优化,为城镇新增就业、就业困难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政策效果的发挥。一是北戴河区政府部署稳就业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政府牵头、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二是个别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涉嫌骗取贴息资金0.57万元三是就业专项资金审核手续不完备、统计报表不准确等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

2019年,对抚宁区、卢龙县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减税降费阶段性成效明显,实现了省立收费项目基本清零,做到了清单之外无收费,但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及时调整公布收费目录;二是多收、应退未退各项非税收入25.5万元;三是财政经费保障不足,应由政府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导致企业未实现真正减负;四是个别企业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民众生活负担。

在完成重大政策落实专项审计的基础上,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延伸,发现了个别产业项目进展缓慢,财政资金结余较大未发挥效益;部分民生项目未按期开工、完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问题仍然存在。相关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注重发挥审计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的比较优势,按照针对突出问题、打好重点战役的要求,以资金的有效使用为抓手,持续跟进开展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对市国资委监管的2家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所属7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延伸,重点核查国有企业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审计结果看,国有企业所反映的资产负债损益基本真实有效,但仍存在一些应引起重视的问题。一是万通公路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风险监理和防控制度缺失;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设立监事会及内审机构,内部监督体系不完善二是万通公路公司利润不真实,隐瞒收入119.95万元,存在账外资产123.55万元,少申报税费3.69万元三是万通公路公司在2019年净利润下降的情况下,仍申请增加工资总额,薪酬管理未与经济效益实现联动四是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公司等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收支不匹配、超限额使用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入账不及时、少计无形资产和少计提折旧摊销等问题五是开发区泰盛房地产公司、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未及时缴纳税费及残保金、应收未收租金420.86万元。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扶贫审计整改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省审计厅及全市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梳理,完善了整改台账。相关县区能够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对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共抽审单位27家、入户调查25户,涉及扶贫项目15个、资金18,492万元,揭示了个别贫困残疾人、低保人员脱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学费中未足额提取资助经费等6个问题。审计期间相关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三是积极构建扶贫审计监督平台,归集、分析、核实市县两级扶贫资金、项目数据,推进扶贫审计信息化、全覆盖。

(三)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对全市6个有落实洁净煤取暖任务的县区开展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区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全市任务超额完成,共配送洁净煤21.89万吨(涉及37.69万户)、采购炉具12.2万台,用户综合满意率为89.58%,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了贡献,但也存在着自筹资金缺口大、未履行招标采购手续以及炉具安装不及时等问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对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揭示了公益林保护制度推进缓慢、未安排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等35方面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

五、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统一组织了法院诉讼费及执行款、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重点投资项目等专项审计。

(一)法院诉讼费、执行款专项审计情况

组织力量对北戴河新区、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法院诉讼费及执行款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诉讼费未纳入预算或预算编制不科学;二是应缴未缴、应退未退或未在规定时限内退还诉讼费251.02万元;三是挪用诉讼费12万元用于司法救助;四是执行款物的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未建立款物收付台账、未实行一案一号独立核算以及未及时开具收款凭据等问题。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在配合省审计厅对我市本级(含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海港区、昌黎县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的同时,对山海关区等其余5个县区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较好地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但仍发现欠缴保障性住房租金18.96万元、应退出未退出保障性住房17户、未及时停发住房补贴0.06万元以及部分以前年度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等问题。

(三)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对京沈高速秦皇岛新西出口道路工程BT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731.92万元、多列支管理费用42.78万元、征地拆迁费用未出具评审报告等问题。二是对全市3个直属人防工程、170个人防结建项目和3亿多元的人防专项资金和资产进行了审计,发现未缴纳工程拆除补偿费241.2万元、人防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不规范、人防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三是结合预算执行审计,抽查北戴河新区发展公司承建的部分项目,发现9个项目未编制决算报告、2个项目未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9个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不规范。

重大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责成部门、单位和相关县区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六、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决算审计情况

2019812月,对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结合县区主要领导离任经责审计,对海港区、抚宁区和卢龙县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收支及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60余项问题,重点关注财政收支决算不真实、部门项目预算执行效率较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不及时等多方面体制机制性问题,并形成专题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审计整改效果明显。目前,共有2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上缴或退回财政资金7,763.22万元。

七、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审计机关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及时开展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工作,对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市疾控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延伸。截至20203月底,市本级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815.33万元,实际支出668.24万元;接收捐赠资金6,222.26万元,实际支出4,697.85万元,接收捐赠物资146.28万件(折价4,731.81万元);开发区重点保障企业申请财政贴息贷款1,00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能够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对捐赠款物实行专账管理并及时公开,资金和物资能够向疫情重点区域倾斜,帮助重点保障企业协调贴息贷款,但审计也发现北戴河新区存在捐赠资金结余过大、物资管理手续有待完善等问题。

八、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及重大违规违纪线索情况

2019年下半年以来,市审计局移送纪检监察及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事项共计19件,其中移送党委处理事项2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6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1件。移送事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违规使用待处置车辆等问题6件;二是国有资产损失问题1件;三是应缴未缴、违规挪用诉讼费问题2件;四是其他财政财务管理类问题10件,包括骗取贷款贴息、少缴税金、存在账外资产等。

截至20207月底,审计机关移送事项已反馈处理结果6件,其中给予警告处分2人,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8人,收回贷款资金15万元,上缴国库0.29万元。

九、审计建议

审计情况表明,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政策落实还需抓实抓细,各项改革配套政策措施还有待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提质增效仍有较大努力空间。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改革,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财政部门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强化部门内部管理。

(二)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管理,加强专项资金全过程监控力度,增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

(三)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升财政财务管理能力。相关部门要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项目库建设,注重从源头上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和控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

(四)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防范财政财务运行风险。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部门财政财务管理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夯实财会基础工作各部门要配齐配强财会内审人员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防范财政财务风险,促进全面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整体水平。

(五)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促进解决体制机制性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审计机关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责任部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推动各项重大政策落地见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有关县区和部门正在整改中,市政府将在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执行市人大会议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讲政治、勇担当、抓落实、促发展,为实现“三个圆满收官”,加快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审计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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